政协民主监督+媒体舆论监督:市政协开展《济宁市物业管理条例》落实情况专项民主监督视察 |
发布日期:2024-08-31 | 浏览次数: | 字号:[ 大 中 小 ] | | |
|
8月29日,市政协副主席张洪雷带队,赴任城区、兖州区、济宁高新区开展《济宁市物业管理条例》落实情况专项民主监督视察活动。 视察组一行先后到任城区红色物业服务中心、济宁高新区森泰御城上院、兖州区太阳财富美景花园等小区,实地察看了小区物业管理情况,了解《济宁市物业管理条例》宣传贯彻、小区自治组织工作开展、物业服务企业专业化服务等情况。在民主监督座谈会上,市住房城乡建设局、市物业管理服务协会、物业服务企业,以及任城区、济宁高新区、太白湖新区物业主管部门、街道、社区负责同志分别介绍有关工作开展情况。市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成员、市政协委员、济宁日报社同志就高层住宅二次供水、物业费收缴、物业管理融入基层社会治理等工作,开展互动交流,提出意见建议。
张洪雷强调,物业管理服务是涉及千家万户的民生事业、民心工程,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,对增强居民的获得感、幸福感和安全感具有重要意义。要结合《济宁市物业管理条例》落实情况,研究制定物业管理委员会、业委会履职、行业监督管理等方面的配套文件,健全完善物业领域的法规制度体系。要推进物业领域矛盾纠纷多元化解,聚焦当前物业服务纠纷的热点难点问题,推动司法资源向社区、小区下沉,探索多领域多部门联调共治、高效化解,实现物业管理与基层社会治理的深度融合。要积极履行政协民主监督职能,将政协民主监督与媒体舆论监督有机结合,提出更多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,促进物业管理服务水平提升,为居民营造安全、舒适、文明、和谐的生活和工作环境。
市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成员,部分市政协委员,济宁日报社重点报道部负责同志,任城区政协、兖州区政协负责同志,市住房城乡建设局、市物业管理服务协会、物业服务企业以及任城区、高新区、太白湖新区物业主管部门、街道、社区负责同志参加活动。
|
|
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|
|